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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廖海军案再审宣判 三名原审被告人被判无罪
来源:  发布于:2018-08-10 14:31:08

法制网唐山(河北)8月9日电记者马竞周宵鹏今天,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19年前命案再审宣判:廖海军及其父母无罪。至此,已于2010年4月24日取保候审的廖海军终获正名。

1999年1月17日,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新集村两名年仅9岁的女童失踪,随后两名女童尸体在一处废井内被发现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,17岁的廖海军及其父母被警方抓捕。

2003年7月,唐山市中院对这起命案作出判决,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廖海军无期徒刑,其父母廖友、黄玉秀犯包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

唐山市中院审理查明,1999年1月17日12时许,廖海军在家中将被害人陆甲(女,殁年9岁)和被害人陆乙(女,殁年9岁)杀害,并在其父廖友、其母黄玉秀协助下将二被害人尸体抛入新集村村外一废井内,判决廖海军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廖友、黄玉秀犯包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。

上述判决生效一年后,廖友、黄玉秀刑满释放,开始向上级法院申诉。2006年,在狱中的廖海军开始申诉,称自己当时遭到刑讯逼供。

有媒体报道,即使这起杀人案已由法院判决,但两个被害女童的父母却不接受廖海军是凶手的结论。被害人家属认为,虽然判决书称廖海军因琐事对陆某怀恨在心,将陆某的女儿和侄女杀害,但廖家没有和被害女童家发生过冲突,廖海军没有杀人动机,且当时只有17岁的廖海军不太可能独自杀掉两个9岁的孩子。

2009年8月,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廖海军案。2009年11月,河北省高院撤销原判,发回唐山市中院重审。

2010年4月24日,在被羁押11年3个月后,廖海军被取保候审。同年12月2日,廖海军父亲廖友因病去世。

2016年5月26日,廖海军案重审开庭审理。

2018年7月16日,廖海军的母亲黄玉秀因病抢救无效去世。

8月9日,唐山市中院对原审被告人廖海军故意杀人,廖友、黄玉秀包庇再审发回重审一案再次开庭审理,认为原审被告人廖海军犯故意杀人罪,原审被告人廖友、黄玉秀犯包庇罪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,当庭宣判廖海军无罪,廖友、黄玉秀无罪。